八月起清远禁止使用52种危险化学品
摘要 :
全市安全生产系列发布会第四场7月15日举办,市应急管理局在会上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数据,并就即将于今年8月份实施的《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进行情 ...
全市安全生产系列发布会第四场7月15日举办,市应急管理局在会上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数据,并就即将于今年8月份实施的《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进行情况说明。根据《目录》规定,自下个月起,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52种危险化学品,清远中心城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也有了明确的正面清单。 全市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特定种类实施禁止、限制和控制管理 新闻发布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就即将于今年8月2日实施的《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进行了情况说明。 《目录》将全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分为三个类别,分别为“全市禁止部分”“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和“非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以表格的形式逐一列出了列入《目录》中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别名、CAS号和备注信息。 全市禁止部分采用“负面清单”形式 共包含52种危险化学品,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41种;国际公约或国家严格限制和控制,危险性较大,仅在某些特定领域豁免使用或在国际贸易中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但清远市不涉及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危险化学品,共计11种。 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采用“正面清单”形式 共包含1810种危险化学品,基于城市不同区域对危险化学品管控的不同需要,通过限定特定区域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种类等方式,降低和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非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采用“正面清单”形式 共包含1892种危险化学品,可在非中心城区范围内生产、经营(设储存)、储存、运输、使用。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祝静表示,清远市的化工产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面广量大,而且多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特性,稍有疏忽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如何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事故已成为城市安全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目录》旨在通过对危险化学品特定种类实施禁止、限制和控制管理,从源头上管控、降低城市安全风险。 同时《目录》为相关单位提供具体管理指引,也为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提供监管清单,有助于实施更加精细、有效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 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5.8% 新闻发布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黄永华还就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整体情况进行了通报。 今年1-6月,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9起、死亡39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12起、33人,下降19.7%、45.8%;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减少2起。按由多至少排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排全省第13位、第12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稳定的安全环境。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清远行动方案工作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